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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知识】多名老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估价的方法经验总结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18-10-12 10:12:00

  海关估价,又称海关价格,它是海关按从价标准征收关税时,根据规定中国海关估价制度是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海关估价准则。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估价的方法?现在为大家讲一讲!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其成交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应以该货物的同一出口国或地区购进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再未能确定的,应以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国内市场的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税收以及进口后的运输、仓储、营业费用及利润作为完税价格。

  对一些特殊进口货物,如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的,应以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作为完税价格;对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以加工后的货物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与原出境货物或者相同、类似的货物在进境时的到岸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完税价格;对于租赁,包括租借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税后作为完税价格。

此文关键字:出口货物估价,海关估价,关税知识,避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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