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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为其境内港口发展提供强力政策支持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12-10-08 10:51:00

为了推动境内港口的发展,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港口群促进“三群”联动的若干意见》。在政策支持方面,该意见明确,研究对外省经公路到厦门港进出的集装箱给予补贴、加快构建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推动深化两岸航运合作等扶持政策,出台《关于支持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争取国家在税收、航运、金融、保险、口岸等方面赋予优惠政策:试点启运港退税,促进国际中转和内支线业务发展;在厦门注册两岸资本邮轮公司,经营以厦门港为母港的两岸邮轮航线,允许境外大型邮轮公司从事国内港口多点挂靠业务;推动形成区域性的境外航运企业和船舶注册登记中心;整合海沧保税港区、象屿保税区等保税监管场所,统一管理体制,统筹规划政策功能,促进区港联动。省直各有关部门要与国家部委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积极争取支持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优惠政策。同时,鼓励省内大型港口企业在省外布局陆地港,对陆地港进出口货物在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内进行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的,予以税收优惠;对入驻陆地港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优先推荐列入国家税收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自今年起五年内,对进出福建港口的货物港务费降低10%征收,对省内陆地港的集装箱和中西部省份经福建港口进出的货物免收货物港务费。此外,每年省级财政要安排三亿元,用于重点岸线收储开发及公共航道、防波堤等建设,对重点港区的港口项目,免征岸线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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