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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起,这32种固废从“限制进口”变为“禁止进口”

文章出处:港口圈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18-11-13 10:03:00

  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对现行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以下调整:

  一、将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

  二、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

  《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2018年年底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2019年年底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此文关键字:禁止进口名单,海运新闻,进出口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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