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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设备出口服务]
- 服务标题:出口许可证办理
- 服务简介: 办理出口许可证,首先先明确自己需要办理出口证的产品,不同的产品办理许可证会有差异,下面我们讲介绍一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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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许可证实行网上申请。企业办理许可证电子钥匙后(电子钥匙的办理程序请在本厅配额许可证事务中心的相关办事指南中查阅),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www.licence.org.cn)的“企业网上申领平台”提交许可证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书面材料,到领证点(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外经贸主管部门)领取出口许可证(部分商品的出口许可证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能申请。详见“注意事项”)。
(一)申领出口许可证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出口企业从事货物进出口的资格证书、备案登记文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以上证书、文件仅限公历年度内初次申领者提交);
2、《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加盖企业行政公章);
3、货物出口合同;
4、属于委托代理出口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出口协议(正本);
5、对出口货物用途或者最终用户法律法规有特定规定的,应当提交出口货物用途或者最终用户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
6、出口实行配额管理及配额招标的商品,应提交获得配额的证明材料。
7、商务部规定的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二)
出口企业须指定专人凭公函和身份证及相关的材料到相应的许可证打印终端领取《出口许可证》。有特殊情况的,可由企业出具公函指定其他人员领取证书。公函中须申明原因,写明被委托人的身份及所持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名称和证件号码。
(三)办理时限:对形式完备、内容正确的申请,3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意事项:
(一)申领实行配额管理商品的出口许可证,事前应获得相应的配额。配额的申请按商务部每年发布的公告要求办理。
(二)申领配额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事前应取得相应的招标配额。招标商品配额的申请按商务部每年发布的招标公告要求办理。